換車還想用原號牌需要什么條件?駕考三年快過期可延期嗎?海南交警解答→

海拔新聞 2024-07-28 19:22:53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陳勇合)換車后還能使用原車輛號牌號碼嗎?學習駕駛證明的三年有效期快到了可以延長嗎?……近日,海南交警針對近期群眾關心的交管業(yè)務進行解答。

1.換車以后還想使用原車輛號牌號碼,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答:根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

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使用年限限制: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

自動保留時限: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兩年內提出申請。

車輛狀態(tài)正常: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需要注意的是,辦理機動車業(yè)務(夫妻變更共同所有人保留原號的除外)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只能由原機動車所有人使用,不能轉讓;已申請過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的,如再次申請,仍需符合辦理條件。

2.機動車行經渡口,不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不依次待渡的,將面臨什么樣的處罰?

答:機動車行經渡口,不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不依次待渡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5條第2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4條第1款第16項有關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將面臨罰款100元。

3.學習駕駛證明的三年有效期快到了,可以延長考試時間嗎?

答:不可以。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62 號)第四十一條有關規(guī)定:

申請人在場地和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規(guī)定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過申請年齡條件上限。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

溫馨提示:對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申請人提出的考試預約申請,車輛管理所核實情況屬實后,將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每個科目優(yōu)先安排1次考試。

【責任編輯:謝鎮(zhèn)蔚】

【內容審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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