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款500萬元!海南發(fā)布2024年國慶期間民生商品價格提醒告誡書

海拔新聞 2024-09-29 18:38:45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國慶假期即將到來,9月29日,海南省臨高等市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的2024年國慶期間民生商品價格提醒告誡書表示,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提醒告誡書強調,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guī)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等價格法律法規(guī),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配合維護好臨高縣農副產品價格秩序。

應嚴格執(zhí)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guī)定》第九條規(guī)定,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標明價格,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應自覺維護良好的價格秩序,國慶期間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的進銷差額銷售產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

應嚴格遵守《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進行交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之進行交易。

提醒告誡書表示,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依法依規(guī)開展自查整改。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改正的,一經發(fā)現(xiàn),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對違反明碼標價規(guī)定的市場經營者,責令改正并沒收違法所得,同時可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發(fā)現(xiàn)存在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據(jù)悉,海南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加強國慶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監(jiān)管,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等渠道及時受理社會舉報投訴,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guī)的經營者進行嚴肅處理和曝光。

【責任編輯:劉如英】

【內容審核:吳鐘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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