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正式施行 三亞舉報這些行為最高獎勵20000元

海拔新聞 2024-06-15 22:21:33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黃力萍)6月15日起,由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的《三亞市旅游市場違法經營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024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共包含18個條款,主要涉及舉報獎勵機制、舉報途徑、受理范圍、處置流程、獎勵標準、獎勵審批、獎勵領取程序、問責機制等多個方面,舉報人每年可獲得獎勵總額最高2萬元。

受理范圍含九大類,旅游經營者未按規(guī)定取得經營資質的;旅游經營者未按規(guī)定進行備案的;旅游經營者強迫交易的;旅游經營者提供不合格的產品或服務的;旅游經營者銷售鮮活海鮮、水果、珠寶等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旅游經營者虛假宣傳的;旅游經營者存在缺斤少兩等價格違法行為的;旅游經營者為獲取利益而進行商業(yè)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其他旅游市場違法經營行為。

舉報人可通過兩種途徑舉報:一、三亞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平臺,包括電話撥打12345(24小時值班政府服務熱線)、上傳舉報信息至微信公眾號“三亞12345”、發(fā)送舉報短信至0898-88912345;二、“三亞放心游”平臺,包括“三亞放心游”微信公眾號、小程序和支付寶小程序等相關網絡平臺。平臺將舉報信息轉至市熱線辦。

獎勵金額根據(jù)被舉報行為受到的行政處罰種類確定,同一舉報人每年可獲得獎勵總額累計不超過2萬元。舉報人應當自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銀行賬戶信息,逾期未提供的視為自愿放棄領獎。市旅游主管部門核實無誤后,將獎金匯至舉報人實名認證的銀行賬戶。

據(jù)了解,該《辦法》通過嚴格規(guī)范舉報獎勵程序規(guī)則,加大舉報獎勵和保護力度,是為了進一步促進規(guī)范三亞旅游市場經營行為,維護三亞旅游市場良好秩序,從而提升三亞市民游客的滿意度、舒適度,創(chuàng)建一流的國際旅游消費環(huán)境。

【責任編輯:趙康麗】

【內容審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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