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未滿一年 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罰款10.2萬元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因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近日,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罰款10.2萬元,也意味著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未滿一年便被處罰。
據(jù)介紹,2023年9月21日,臨高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對位于臨高縣多文鎮(zhèn)紅華農(nóng)場A-01的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物質鍋爐項目進行檢查,經(jīng)臨高縣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對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物質鍋爐采樣口進行采樣檢測?!侗O(jiān)測報告》顯示,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為194㎎/Nm³;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為<4㎎/Nm³;顆粒物排放濃度為80.7㎎/Nm³,其中,排放污染物顆粒物濃度超過《排污許可證》中排放限值,排放許可限值顆粒物為30㎎/Nm³許可排放濃度。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屬于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環(huán)境違法行為。
據(jù)悉,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成立,注冊地址是臨高縣多文鎮(zhèn)紅華農(nóng)場A-01,注冊資本200萬元。針對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上述環(huán)境違法行為,今年3月13日,正值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11個月,臨高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依法對海南凱蘭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0.2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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