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幫購車辦理車牌為由騙取他人56萬余元,獲刑十年!
近日,樂東法院宣判一起詐騙案,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關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10萬元。
2021年11月至12月間,被告人關某謊稱可以為被害人徐某及其親友介紹購買車輛、車牌號、辦理駕駛證等,徐某信以為真,先后付給關某57萬余元辦理相關事宜。2022年9月,關某以同樣手段謊稱可以為被害人石某買到一輛小轎車,石某為購車便付給關某2萬元。關某收取上述錢款后未辦理相關事宜,而是將錢款揮霍一空。徐某、石某付款多次催促,關某僅退還了3萬元給徐某,后二人發(fā)覺被騙后,先后報警處理。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關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共計56萬余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在綜合考量全案情節(jié)及被告人認罪悔罪的態(tài)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關某是一名“90后”,處在該奮斗的年紀,本應靠雙手踏實干事創(chuàng)業(yè),卻想不勞而獲,靠編造謊言致富,但謊言終究會被識破,關某最終也付出了沉痛的代價!在此提醒廣大群眾,給錢需謹慎!在購車、辦事等日常交易中,要提高警惕,了解交易對象的身份,走正規(guī)渠道方法,不要圖簡便快捷或貪小便宜而輕信他人三言兩語,誤入騙子的圈套。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原標題:以案說法|一男子以幫購車辦理車牌為由騙取他人56萬余元,獲刑十年?。?/p>
【責任編輯:趙康麗】
【內(nèi)容審核:符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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