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免稅政策“套購” 一人被判刑一年六個月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羅慧)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通過套用“人頭”離島額度在多家免稅店套購離島免稅品2112件,價值1875959.1元,涉嫌偷逃稅款368696.57元。經(jīng)??谑腥嗣駲z察院提起公訴,2022年10月20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李某某犯走私普通貨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7萬元。
免稅政策發(fā)現(xiàn)商機(jī)
被告人李某某,女,1996年出生,專科文化。
“我是做導(dǎo)游的,有朋友想買些免稅品,就讓我?guī)兔I些,后來我就專門做這個了。”李某某供述道。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間,李某某利用他人離島信息套購免稅品的主要方式為兩種,即線上及線下購物。一般線下的購物方式為,根據(jù)需要買的東西的金額和數(shù)量算好需要找的“人頭”數(shù),然后在線下免稅店找好“人頭”,談好帶貨費(fèi)價格之后,購買離島的船票,然后再帶著“人頭”去免稅店柜臺購買免稅品,買好東西后再帶著他們?nèi)ス衽_付款結(jié)賬,都是李某某付的款。待第二天李某某再帶著他們一起提貨上船離島。離島后,李某某就會把貨收起來,并且付款“人頭”的費(fèi)用,最后把貨通過快遞寄到全國各地。
組織他人從事代購
“跟我購買離島免稅品的一般都是外地的客戶,沒有海南島內(nèi)的。”李某某供述,線上購買模式主要是通過“CDF海南免稅APP”去購買離島免稅品。
此種情況下,李某某先用手機(jī)號在“CDF海南免稅APP”注冊賬戶,賬戶名基本就是手機(jī)號,賬戶注冊成功后,只要提供離島時的身份證號、姓名、離島船次航班號和聯(lián)系電話,就可以在CDF海南免稅網(wǎng)上商城購買免稅品,再在新海港提貨出島。
如果用“人頭”的額度購買,那就用“人頭”的手機(jī)號碼注冊,線上線下購物都需要提到才能提貨,李某某用同樣的方式帶他們出島后,再將免稅貨品寄出去。
“我雇傭他人離島購買的免稅品都銷售掉了,一般看到有免稅品搞活動,我就發(fā)微信朋友圈,然后找人頭或者用自己的額度買。”李某某供述。
知法犯法終落法網(wǎng)
據(jù)了解,李某某通過朋友圈來銷售免稅品,客戶來源于之前做導(dǎo)游認(rèn)識的,且基本都是外地的客戶。
李某某還有過兩次與人合作的經(jīng)歷,兩人是室友并同時做離島免稅品的代購,除了那兩次合作外,其余時間都是各干各的。其中有次合作是因為李某某找不到“人頭”,而宮某某付不起“人頭”買東西的錢,讓李某某幫著出錢。
“我知道叫人來免稅店購買免稅商品,以離島形式獲利是違法行為。”李某某供述,在明知道此行為是違法的情況下,仍然選擇找人代購,經(jīng)查明,李某某偷逃應(yīng)繳稅額為368696.57元。
購買離島免稅品是離島旅客才能享有的優(yōu)惠政策,每個人每年有10萬塊錢的離島免稅購物額度,免稅店現(xiàn)場有宣講牌警示人們不能利用海南離島免稅的政策獲利。但李某某還是知法犯法,最終落入法網(wǎng)。
拒絕“套代購”走私
??谑腥嗣駲z察院檢察官表示,被告人李某某套購海南離島免稅品,偷逃應(yīng)繳稅額為368696.57元,數(shù)額較大,事實(shí)清楚,證據(jù)確實(shí)、充分,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應(yīng)以走私普通貨物罪提起公訴,適用普通程序。
檢察官提醒,組織利用他人離島信息套購免稅品牟利是違法行為,以牟利為目的為他人購買免稅品或?qū)⑺徝舛惼吩趪鴥?nèi)市場再次售賣也屬于違法行為,隱瞞真相騙取他人免稅產(chǎn)品更是難逃法網(wǎng);切勿相信網(wǎng)上代購免稅產(chǎn)品的信息以及尋找代購人員套用個人信息的招聘廣告,以免上當(dāng)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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