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fā)三亞!將車給無證人員駕駛,這兩人被吊銷駕駛證→

海拔新聞 2025-01-07 20:29:22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黃力萍 通訊員 徐喆)近日,記者從三亞交警獲悉,2024年,車牌號為瓊A****5和瓊D****H的兩名車主吳某博和盆某偉明知劉某俊和黃某恒沒有駕駛證,仍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被三亞交警查獲,依法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并罰款1500元。

據了解,2024年6月3日8時15分,劉某俊駕駛牌號為瓊A****5的小型汽車行至三亞灣路處新風街東100米處,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逆行造成致人受傷的事故后逃逸的違法行為被三亞交警當場查獲,三亞交警依法對劉某俊處以罰款3700元的處罰。

2024年6月21日4時20分,黃某恒駕駛牌號為瓊D****H的小型汽車行至鳳凰路鹿港溪山路段,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三亞交警當場查獲,三亞交警依法對黃某恒處以1500元的處罰。

無證駕駛猶如“移動炸彈”,不僅擾亂道路交通秩序,還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明知無證駕駛違法,仍心存僥幸心理將車交給未取得駕駛證的人駕駛這種行為,不僅沒有守住法律底線,還對自己和他人生命不負責任。

【責任編輯:王俊超】

【內容審核:吳鐘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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