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獎勵最高可達30萬元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 柯育超 攝影報道)12月30日,海南省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災害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暨歲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新聞發(fā)布會在??谂e行。記者從發(fā)布會上獲悉,對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的,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據(jù)海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新聞發(fā)言人李京波介紹,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四種渠道進行安全生產舉報。一是舉報電話“12350”或“12345”;二是“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舉報”微信小程序;三是“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舉報系統(tǒng)”網(wǎng)站;四是通過信函等其他方式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
李京波表示,舉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將按《海南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相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按照國務院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的判定標準認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yè)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強制性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從事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行為。
此外,對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shù)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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