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手”竟改裝射釘槍打鳥,獲刑兩年半!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吳瑩)2021年9月,被告人袁某某通過網絡添加他人(真實身份信息不詳)微信賬號,并以600元的價格向對方購買了兩支射釘槍,而后自行將射釘槍進行改造并用于打鳥。海口市瓊山區(qū)譚文派出所民警根據相關線索,將其抓獲。
2022年11月23日,經海口市瓊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谑协偵絽^(qū)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袁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突發(fā)奇想打鳥
2021年9月,袁某某在某視頻平臺看到有賣射釘器的視頻,便萌生了購買來改造用于打鳥的想法,接著便添加該發(fā)布者的微信號,通過微信以人民幣600元的價格向對方購買了兩支南山牌射釘槍,對方賣家還贈送了100粒射釘彈,而后其又在網上購買了更多數量的鋼珠方便其日常實驗。
袁某某也知道將射釘器進行改造是不合法的,所以收到貨后他便把購買記錄、轉賬記錄和對方聯(lián)系方式刪除。
“巧手”改裝射釘槍
袁某某收到對方郵寄的兩支射釘器后,便到鎮(zhèn)上的五金店購買了兩根鋼管(長約1CM,直徑1.5CM),又從鎮(zhèn)上相熟的鋁合金門店借來焊接工具,袁某某之前學過焊接技術,便開始改造射釘器。
為了增加射程,袁某某先將兩支射釘槍出彈口內長5CM的鐵針拆除,然后將自己買來的鋼管插進出彈口里并焊接上,其改裝完成后將購買的鋼珠和射釘彈進行填裝并用于打鳥。
“就算我進行了改造,但是射程還是非常短,根本打不到鳥。前后打了十多次,基本隔天就去打鳥,大概持續(xù)了十幾天。”袁某某供述。
袁某某多次使用該兩支改造的槍支打不到鳥,遂將兩支槍支藏匿于大湖村水塔旁水井邊的草叢處。2022年9月4日,經海口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從袁某某處繳獲扣押的兩把改造的射釘槍是以火藥為動力的非制式槍支,構成槍支。
禁止持有槍支
檢察官表示,被告人袁某某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制造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兩支,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制造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同時提醒廣大市民,射釘槍是建筑施工時常用的一種工具,是可以合法持有使用的,但經改造后射釘槍就具備了一定的殺傷力,容易引發(fā)犯罪,廣大群眾要增強法律意識,不論出于何種目的,都不能私自制造、買賣和持有槍支,否則就會觸犯法律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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