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毒品!黃某獲刑二年五個月

海拔新聞 2024-11-15 09:50:29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吳瑩)2021年8月13日和15日,被告人黃某以98000元的價格2次販賣冰毒(經鑒定,含有甲基苯丙胺(C10H15N))給路某(另案處理)共5.3克。為了隱瞞毒品犯罪所得,用網上購買的支付寶賬戶來轉移毒資。

2023年12月13日,經海口市美蘭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谑忻捞m區(qū)人民法院以洗錢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交友不善使其走上非法道路

被告人黃某,男,1984年出生,大學本科文化程度。

2021年8月份,當時身在重慶的黃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購毒人員路某,加上微信后,他們很快就進行第一次交易。“8月13日,他要買5克冰毒,最終確認價格是49000元人民幣,我要求他先支付我再給毒品。”

為了更隱蔽安全地轉移毒資,黃某首先在網上購買了一個支付寶賬號,又讓其朋友杜某某提供給他一個銀行賬戶。而后,路某分別向這兩個賬號轉賬25000元和24000元。

當天黃某收到49000元后,他便讓一直借住在自己家里的杜某某把毒品放到重慶一小區(qū)指定位置,路某隨后自己去取。

難逃法網

8月15日,路某向黃某提出再次購買冰毒,按照約定,路某向黃某提供的銀行賬號分兩次轉賬10000和39000元。

路某收到冰毒后回到陜西省西安市后吸食了一小部分毒品,于8月17日將剩余毒品分裝成5小包以9000元價格販賣給位于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fā)區(qū)的購毒人員李某某,通過快遞公司郵寄毒品,李某某在洋浦收取該毒品包裹時被公安民警當場查獲。經鑒定,該毒品含有甲基苯丙胺(C10H15N),凈重3.15克。

據了解,甲基苯丙胺又稱冰毒,對人體中樞神經系統(tǒng)具有極強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強烈。冰毒精神依賴性極強,是目前我國危害最大的合成毒品。吸食后會產生強烈的生理興奮,大量消耗人的體力,降低免疫功能,嚴重損害心臟、大腦組織甚至導致死亡。吸食成癮者還會造成精神障礙,表現(xiàn)出妄想、好斗、錯覺,從而引發(fā)暴力行為。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檢察官表示,被告人黃某販賣毒品給他人,且在販賣毒品時,為了掩飾、隱瞞毒品犯罪所得,使用他人賬戶收取毒資,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當前,毒品存在形式多種多樣,既有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等傳統(tǒng)毒品,也有冰毒、麻古、搖頭丸等新型毒品,近年來還出現(xiàn)了笑氣、開心水、僵尸粉等所謂“軟性”毒品。無論是新鮮好奇還是追求刺激,或者受人蒙騙,一旦沾染上毒品,往往難以自拔,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之路。遠離毒品,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負責,同時更是對社會負責。

【責任編輯:劉如英】

【內容審核:吳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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