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發(fā)布《淡季期間旅行社開發(fā)境內客源市場獎勵細則》

海拔新聞 2024-08-01 20:18:36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張藝)8月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發(fā)布《淡季期間旅行社開發(fā)境內客源市場獎勵細則》,旨在激發(fā)保亭旅游市場活力,延長游客停留時間,提高過夜游客接待量,拉動旅游消費,加快促進保亭旅游業(yè)高質量發(fā)展。獎勵時間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

據介紹,獎勵對象為:組織境內游客到保亭縣內開展旅游觀光并停留住宿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在保亭縣內組織開展各類會議、賽事等活動的承辦單位;組織研學旅行團到保亭縣研學旅行實踐教育基地開展研學旅游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

獎勵對象為五個方面:一是組織游客到保亭縣開展旅游觀光、會議、賽事、研學旅游等活動,并停留入?。ㄟ^夜)保亭縣內已備案的賓館酒店或民宿;二是年累計組織人次達到本細則規(guī)定數量標準;三是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未因發(fā)生重大侵犯游客合法權益事件受過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四是經保亭縣旅游主管部門核實,本年度內無發(fā)生一般以上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訴、重大違法違規(guī)、失信等行為;五是按要求開展旅游行業(yè)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旅游統(tǒng)計臺賬、業(yè)務檔案、旅游團隊單團核算表和填報《旅游團隊服務管理系統(tǒng)》。

獎勵措施及標準主要涉及這三個方面:

一、旅行社、旅行社分社組織游客至少游覽保亭縣1個收費景區(qū)和1個免費旅游景區(qū)或鄉(xiāng)村旅游點,并入住(過夜)保亭縣賓館酒店或民宿一年累計量達500人次以上,超出500人次部分給予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分檔次進行獎勵,超出1人次至5000人次部分給予40元/人/天獎勵,超出5001人次至10000人次部分給予50元/人/天獎勵,超出10001人次以上部分給予60元/人/天獎勵。即:(總人數-500人次)×超出人次檔次獎勵金額(元/人/天)=獎勵金額。一家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一年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二、組織人員到保亭縣開展各類會議、賽事等活動并入?。ㄟ^夜)保亭縣賓館酒店或民宿一次性達到100人以上的承辦單位,即可申請分檔次給予承辦單位進行獎勵,超出1人次至100人次部分給予30元/人/天獎勵,超出101人次至500人次部分給予40元/人/天獎勵,超出501人次以上部分給予50元/人/天獎勵。即:(單次會議、賽事等活動總人數-100人次)×超出人次檔次獎勵金額(元/人/天)=獎勵金額。一年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組織研學旅行團到保亭縣研學旅行實踐教育基地開展研學旅游活動并過夜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一年累計100人次以上的分檔次給予獎勵,超出1人次至1000人次部分給予30元/人/天獎勵,超出1001人次至5000人次部分給予40元/人/天獎勵,超出5001人次以上部分給予50元/人/天獎勵。即:(總人數-100人次)×超出人次檔次獎勵金額元/人/天=獎勵金額。一年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對虛假申報的獎勵對象一經查實,將追回當年全部獎金,且今后3年內不得參與獎勵金申請等。保亭縣旅文局、保亭縣綜合執(zhí)法局等職能部門依據各自權責開展旅游市場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加強對獎勵細則執(zhí)行期間各旅行社、分社,會議承辦單位、研學旅行教育機構等組織的相關活動進行必要的巡查、檢查。

本獎勵細則采取事后獎補的方式,每年獎勵上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yè),一年一獎補。原則上已獲得其他省級或縣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本獎勵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責任編輯:黃奕宏】

【內容審核:符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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