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12分!三亞一男子因酒后駕駛被處罰

海拔新聞 2023-11-30 21:35:22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黃力萍 通訊員 張海哲 蔡亞瑞)11月28日0時至2時,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吉陽大隊商務區(qū)中隊在迎賓路與荔枝溝路交叉口路段開展冬季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期間,交警執(zhí)勤隊員在對一輛車牌號為吉A0**35的紅色轎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車駕駛人范某(男,54歲)有酒駕嫌疑。

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范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6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交警執(zhí)勤隊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范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2000元罰款,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

三亞交警提醒,對被查獲的酒駕、醉駕人員,三亞交警將作為日常工作中的重點檢查對象;對駕駛證被暫扣或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交警部門將依法從重處罰;同時,將涉酒駕駛人的信息抄送信用管理部門,列入失信記錄,并錄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責任編輯:陳顯璋】

【內(nèi)容審核:符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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