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鐵座位被占,換回后遭3人毆打?警方回應

中國新聞網(wǎng)等綜合 2023-09-16 19:29:17

9月14日,李女士從太原南站上了G2610次高鐵,發(fā)現(xiàn)自己靠窗座位被占。李女士提醒占座男子,對方希望她坐在一旁的座位。

李女士稱拒絕換座后對方不斷騷擾自己,一家三口大聲說話并敲打她的座椅。隨后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李女士遭毆打。視頻顯示,李女士被一男子粗暴按頭,還被座位后排一女子不斷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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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天津西站鐵路派出所表示,已接到報警正在開展工作當中。

另據(jù)報道,近日,在G2610次高鐵上,一女子座位被占,換回座位后卻遭3人毆打。

當事人李女士介紹,換回座位后,對方多次對其座椅進行敲打。“整個旅途過程中,后面那個人,她持續(xù)對我的座椅進行打擊,在石家莊站馬上要開車的時候,她又狠狠地把桌板往椅子上推。”

李女士表示,自己提醒后,竟遭到了對方3個人毆打。“我站起來說,‘您好,您能別在動了嗎’,她情緒很激動,莫名其妙地開始辱罵我,然后把我抓過去,重擊我的頭部,后來他們一起的兩個人都加入進來打我。”

李女士稱,自己被三人辱罵及毆打長達10分鐘。目前,鐵路天津西站派出所已介入。

另據(jù)中國新聞網(wǎng)報道,一男子此前在列車上霸占他人座位,拒不讓座還打人,被乘警現(xiàn)場控制,最終貴陽鐵路公安處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7日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多次辱罵、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也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原標題:女子高鐵座位被占,換回后遭3人毆打?警方回應)

【責任編輯:陳顯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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