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3年中招細則出爐 第一次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之后填報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許文玉)國際旅游島商報記者獲悉,4月14日,海南省考試局印發(fā)《2023年海南省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以下簡稱“《細則》”)?!都殑t》明確,今年中招考生志愿實行考后知分、網(wǎng)上填報的方式,分三次進行。需要注意的是,與往年首次考后估分填報志愿不同,今年第一次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之后填報。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網(wǎng)上志愿填報系統(tǒng)自7月6日起開放,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績后,繼續(xù)開放到7月18日下午16:00。考生可一次性填報所有批次志愿學校。另外,新增海南中學白沙學校等3所省一級學校在第一批錄取。
考試科目:9個考試科目,體育與健康科目以滿分計入
2023年海南中考全省統(tǒng)一考試時間:6月25日—27日。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shù)學、英語(含聽力)、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共9科。各考試科目均實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考試、統(tǒng)一評卷。
值得注意的是,暫停本年度統(tǒng)一組織、集中進行的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該科目以滿分計入考生中考原始分總分。考生的體育課表現(xiàn)和體育運動特長項目掌握情況將計入綜合素質(zhì)評價,作為中招錄取時的參考。
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化學實驗操作技能。具體按《2023年海南省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實施方案》(另行印發(fā))要求,由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于4月20日—5月5日組織實施。
成績呈現(xiàn):全部考試科目滿分910分,公布各科等級和原始分
《細則》指出,語文、數(shù)學、英語(含聽力)每科卷面滿分12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每科卷面滿分10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50分。全部考試科目原始分總分由語文、數(shù)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8個考試科目原始分與生物、地理2個考試科目原始分的50%相加而成,滿分910分。
各科目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數(shù)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的考試成績均以A、B、C、D、E、F六個等級劃分,各科目成績等級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shù)按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依次確定;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成績分別以考試分數(shù)和等級呈現(xiàn),成績共分為四個等級,A等40-50分,B等35-39分,C等30-34分,D等0-29分;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按《2023年海南省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實施方案》確定等級,分為A、B、C、D四個等級。
公布考生各學科原始分、各學科等級和原始分總分。不再公布各筆試科目試題和答案??荚嚳颇咳笨伎忌煽円?ldquo;缺考”記錄,考查科目缺考考生以D等記入該科目等級。
學生參加中招錄取的投檔總分為各考試科目原始分總分和政策性照顧分數(shù)的總和(以下簡稱“投檔總分”)。
參加2023年生物、地理補考的考生成績按其2023年成績對應的百分位與上年度同科目成績相同百分位所對應的成績進行認定,認定后的成績按50%計入2023年的中考原始分總分。
填報志愿:考后知分 網(wǎng)上分三次填報志愿
根據(jù)《細則》,考生志愿實行考后知分、網(wǎng)上填報的方式,分三次進行。
第一次在中考成績公布之后填報。考生可一次性填報所有批次志愿學校。網(wǎng)上志愿填報系統(tǒng)自7月6日起開放,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績后,繼續(xù)開放到7月18日下午16:00。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學校統(tǒng)招生A段錄取結(jié)束后填報。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修改)本批次統(tǒng)招生B段志愿、指標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學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報志愿繼續(xù)有效。填報時間為7月27日—28日下午16:00。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學校錄取結(jié)束后填報,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修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報志愿繼續(xù)有效。填報時間為8月6日—7日下午16:00。
錄取批次:
2023年中招錄取設(sh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個批次。
提前批:可填報1個志愿,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實行平行志愿
提前批:瓊臺師范學院公辦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定向公費培養(yǎng)生班,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等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和中英合作實驗班,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引進優(yōu)質(zhì)教育資源合作舉辦的公辦高中學校實驗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填報1個志愿,但在填報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等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志愿時,考生可同時填報。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第一批分A、B兩段錄取,指標到校在B段統(tǒng)招計劃完成后進行
第一批:“省一級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
其中,在該批次錄取的省一級學校共37所,分別是: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海南省農(nóng)墾中學、海南省農(nóng)墾實驗中學、海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海南熱帶海洋學院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谑械谝恢袑W、??谑协偵街袑W、海口實驗中學、??谑械谒闹袑W、北京師范大學??诟綄僦袑W、??谥袑W、三亞市第一中學、海南中學三亞學校、儋州市第一中學、洋浦中學、儋州市八一中學、儋州市兩院中學、文昌中學、文昌市華僑中學、瓊海嘉積中學、萬寧中學、北京師范大學萬寧附屬中學、東方市東方中學、定安中學、屯昌縣屯昌中學、澄邁中學、臨高中學、昌江黎族自治縣昌江中學、樂東中學、華東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樂東黃流中學、陵水黎族自治縣陵水中學、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海南陵水分校、海南中學白沙學校、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保亭中學、華中師范大學瓊中附屬中學。值得注意的是,與去年相比,新增屯昌縣屯昌中學、陵水黎族自治縣陵水中學、海南中學白沙學校等3所學校在該批次錄取。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別填報1個自主招生志愿、1個統(tǒng)招生志愿、1個指標到校志愿,依次投檔錄取。其中自主招生志愿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測試合格入圍的考生填報,指標到校志愿僅限符合指標到校招錄對象要求的考生填報。
本批次統(tǒng)招生分A、B兩段進行錄取,A段錄取“省一級學校”部分統(tǒng)招計劃(即全部統(tǒng)招計劃減去該校招生總計劃預留5%的所得計劃)及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B段錄取“省一級學校”總計劃的5%預留部分及民辦學校未完成的公費生計劃。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省一級學校”不再安排在B段錄取。廳直屬中學、有關(guān)高校附屬中學B段預留的5%計劃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縣。
本批次學校“指標到校”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B段統(tǒng)招計劃完成后進行,但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在該校統(tǒng)招計劃全部完成后進行。
第二批
可填報1個自主招生志愿、3個統(tǒng)招生平行志愿、1個指標到校志愿
第二批:市縣優(yōu)質(zhì)普通高中學校、海南省農(nóng)墾加來高級中學、經(jīng)申請獲批的“省一級學校”(部分招生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非公費生計劃。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別填報1個自主招生志愿、3個統(tǒng)招生平行志愿、1個指標到校志愿,依次投檔錄取。其中自主招生志愿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測試合格入圍的考生填報,指標到校志愿僅限符合指標到校招錄對象要求的考生填報。
第三批:可填報1個自主招生志愿,12個統(tǒng)招生平行志愿
第三批:有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yǎng)試點班;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含第二批次未錄取完的剩余計劃)。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別填報1個自主招生志愿、12個統(tǒng)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檔錄取,其中統(tǒng)招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中統(tǒng)招生、高等學校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3+2”試點班志愿,最多可以填報6個普通高中統(tǒng)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測試合格入圍的考生填報。
戶籍學籍分離:可選擇學籍或戶籍所在市縣考生身份填報志愿,此后不允許變更
需要注意的是,戶籍地和學籍地不一致的考生,在首次填報志愿時,可以選擇以學籍所在市縣考生身份或戶籍所在市縣考生身份填報志愿(二選一),此選擇在后續(xù)再次開放填報志愿期間不允許變更。
廳直屬中學、有關(guān)高校附屬中學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分配到市縣的統(tǒng)招計劃,招收對象為具有該市縣戶籍并在該市縣初中學校九年級有學籍且在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生,或非該市縣戶籍但在該市縣初中學校有三年學籍且就讀滿三年的應屆生??忌鷮W籍由學校進行審核,并在中招管理系統(tǒng)里勾選相關(guān)標識,如學校無法確定可提交至學籍主管部門審核,并根據(jù)審核結(jié)果在中招管理系統(tǒng)中勾選。
具有我省學籍的三沙市戶籍、港澳臺籍考生以及非我省戶籍的“三僑生”,在填報志愿和錄取時可以視學籍地為戶籍所在地,享受相應戶籍地考生的待遇。
招生范圍:除公費生外,民辦高中其他計劃原則上在審批地招生
錄取設(shè)置考試科目和綜合素質(zhì)評價等級要求。“省一級學校”(不含自主招生計劃)和經(jīng)省教育廳批準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只錄取各考試科目等級均達到C等(含)以上、綜合素質(zhì)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含)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對考試科目等級、綜合素質(zhì)評價總等級和應往屆身份的要求由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此外,廳直屬中學、有關(guān)高校附屬中學、經(jīng)省教育廳批準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中外合作辦學實驗班和國際課程班(以下合稱“國際班”)、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五年一貫制高等職業(yè)教育培養(yǎng)試點項目、中高職“3+2”連讀和分段培養(yǎng)試點項目可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屬地范圍內(nèi)招生。除公費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其他計劃原則上在審批地招生,如在審批地生源不足,經(jīng)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報省中招辦批準后,可跨區(qū)域招生。
【責任編輯:蔣 杰】
【內(nèi)容審核:李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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