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積怨多年鬧離婚,澄邁法院法官層層調解化干戈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唐偉杰 通訊員 魯啟福 李子瑜)近日,澄邁法院永發(fā)人民法庭受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原告李某與丈夫曾某于2013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因雙方常年在異地工作生活,常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爭吵,夫妻關系日益惡化。原告主張因被告對家庭不負責任,存在家庭暴力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要求與被告離婚,并提出具體的財產分割要求,被告曾某不同意離婚訴請,雙方各執(zhí)己見,僵持不下。
承辦法官仔細研判案情后,認為雙方當事人孩子年歲尚小,一紙判決也許不能有效解決矛盾,本著“家和萬事興”的理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對雙方當事人進行積極引導。由于雙方當事人長期兩地分居生活,感情已經(jīng)淡化,且雙方矛盾已演變?yōu)橹w沖突,原告李某認為感情確已破裂,依舊堅持離婚。
在組織雙方當事人訴前調解無果后,該案進入庭審階段。庭審過程中,雙方各執(zhí)一詞,在財產分割及孩子的撫養(yǎng)權問題上寸步不讓,矛盾異常激烈。見此情景,法官當即采用“一情二理三法”的層層遞進方式進行調解,一是以情入手,勸導雙方當事人重溫從相遇到相伴的生活經(jīng)歷,喚起雙方對美好生活的回憶,讓原本爭執(zhí)不休的二人態(tài)度有所緩和;二是以理服人,圍繞家庭責任和義務、孩子身心健康等方面,結合雙方當事人的意愿,對雙方爭議的分歧和焦點進行分析,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三是以法為據(jù),細致、耐心的對雙方宣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引用真實案例進行釋法明理。
經(jīng)過法官近3個小時的調解,雙方最終同意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并尊重已經(jīng)年滿十周歲的孩子跟曾某生活的意愿,該案調解成功,實現(xiàn)案結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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