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逆行釀成事故 儋州一男子被刑拘

海拔新聞 2023-03-22 18:01:30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黃桂風)近日,儋州一男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2月17日22時25分許,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騎警巡邏隊在那大城區(qū)開展巡邏管控工作,突然發(fā)現(xiàn)前方道路上發(fā)生了交通事故,民警立即下車上前查看情況。

事故現(xiàn)場是一輛小型轎車逆向與另一輛車相撞,現(xiàn)場無人員受傷。當民警上前詢問事故情況時,瓊AH5H**的小型汽車駕駛人唐某謨支支吾吾,且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鼻而來、臉色緋紅,存在酒后駕駛的嫌疑。民警隨即將事故雙方駕駛人帶到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

經檢測,唐某謨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0mg/100ml,已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對方車主血液中乙醇含量為0mg/100ml,排除了酒后駕駛的嫌疑。

經查明,違法嫌疑人唐某謨(男,55歲,儋州海頭人),當晚唐某謨在佳華小區(qū)一飯店吃飯時喝了點自家釀的米酒。隨后,便駕駛車輛瓊AH5H**的小型汽車從佳華小區(qū)飯店由西向東行駛,在途經伏坡東與松濤路交叉路口左轉車道逆向行駛時,與來車方向的一輛小轎車發(fā)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所幸無人員受傷。

經初步調查,違法嫌疑人唐某謨醉酒后駕駛并逆向行駛,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故唐某謨負全部責任。經詢問,違法嫌疑人唐某謨對自己醉酒后駕車上路導致與他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最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guī)定,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依法對唐某謨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責任編輯:周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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