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發(fā)放200萬元新能源汽車消費券

海拔新聞 2022-11-13 21:11:04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黃桂風)近日,為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和二次消費,倡導綠色低碳出行,儋州市政府發(fā)放200萬元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將對在12月31日前新能源汽車領域消費行為通過消費券給予鼓勵。市民在10月20日至12月31日內(nèi)購買新能源汽車,且在儋州洋浦消費上牌,每車最高可疊加省市一次性獲消費券獎勵7000元。

據(jù)了解,此次發(fā)放的消費券直接購置新能源汽車,按車身價分別給予一次性消費券獎勵,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車主,可在云閃付APP領取“儋州購置新能源消費券”,具體為新能源汽車車身價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獎勵2000元消費券;新能源汽車車身價在10萬元至20萬元(含20萬元),獎勵3500元消費券;新能源汽車車身價在20萬元以上,獎勵5000元消費券。燃油車換購新能源汽車:鼓勵消費者用本人名下燃油汽車換購新能源汽車,每輛車一次性獎勵5000元消費券。

消費券核銷使用要求:車輛購置發(fā)票的開具時間須在2022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活動期間,發(fā)票開具的企業(yè)須為在儋州市注冊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車輛須在2022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儋州市(含洋浦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完成機動車上牌。以上兩類消費券須用于購買充電卡、抵扣商業(yè)險、抵購汽車配件和裝飾品等車輛使用環(huán)節(jié)(具體用途以消費者需求和銷售門店可提供的商品為準)。

此外,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印發(fā)的《海南省2022年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若干措施》,其中鼓勵個人及其他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汽車使用環(huán)節(jié),對在我省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省內(nèi)注冊登記的,在可提供核算充電量的情況下,自車輛注冊登記起一年內(nèi)充電量大于2000度(含)每輛可申領2000元充電費用補貼,小于2000度每輛可申領1500元充電費用補貼。鼓勵淘汰老舊汽車方面,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省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我省注冊登記后,報廢其名下在我省注冊登記的老舊汽車可申領8000元報廢舊車節(jié)能減排綜合獎勵。

據(jù)悉,今年是儋州市新能源汽車消費促消費力度最大的一年,省里和市里的政策是可以疊加的,普通購車最高可享受7000元消費獎勵,油換電產(chǎn)生二次消費最高可享受7000元消費獎勵,老舊車淘汰最高可享受15000元消費獎勵。

【責任編輯:文建豪】

【內(nèi)容審核:孫令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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