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假借熟人名義詐騙的“表姐”已被“捉拿歸案” 原來還有同伙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手機(jī)端記者 王茹)8月15日商報記者報道的《假借熟人名義作案 海口一學(xué)生手機(jī)光天化日下被“表姐”騙走》事件,近日得到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海府路派出所的回復(fù)消息,派出所負(fù)責(zé)此案的警官肖偉表示作案犯罪嫌疑人已落網(wǎng),目前已被刑拘,受害人馮瑩已完成指認(rèn),除此之外,此犯罪嫌疑人在海府派出所已有28例備案指認(rèn)成功。
肖偉告訴記者,嫌疑人是陵水黎族人,年齡近30歲,作案時佩戴口罩,多假借熟人名義作案,謊稱與受害人朋友親戚類似的理由,受害人的年齡從14歲至36歲不等,詐騙物品多為手機(jī)及包包。“謊稱是受害人某個朋友的親戚,然后和受害人一起逛街,在受害人試衣服的時候,趁機(jī)將包包騙走。”肖偉介紹道。
“說實(shí)話,大家平常對于陌生女性的防范意識相比對男性是要弱的,因此女性作案在一定程度上會比男性作案更加容易得手。”肖偉介紹道,這樣的作案手法雖然不太常見,但也并非沒有辦法,最主要的還是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識。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抓捕過程中落網(wǎng)的還有其同伙。肖偉介紹,嫌疑人銷贓有固定的銷贓渠道,其同伙是犯罪嫌疑人銷贓的主要聯(lián)系人,會盡力追回受害人被詐騙的物品。“但手機(jī)等電子設(shè)備流通較大,因此想要完全追回有一定困難。”肖偉說。
此外,肖偉還向記者介紹,此嫌疑人光是在海府派出所的案底就有近30例備案,國興派出所也有近20例。“其他派出所是否也有案底目前尚未統(tǒng)計完全,也希望其他派出所若有相似警情盡快與海府派出所聯(lián)系,盡早指認(r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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