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民警被指用警車拘禁毆打女友,警方以“毆打”受理報案
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分局某派出所民警馮某被女友指稱“動用警車非法拘禁超24小時并毆打”一事又有新進展。1月11日,澎湃新聞從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中和派出所證實,警方當天已向馮某女友發(fā)出“遭毆打一案”的受案回執(zhí)。
受案回執(zhí)。 代理律師供圖
馮某女友馬紅(化名)此前告訴澎湃新聞,2016年12月24日,馮某對其實施毆打和非法拘禁:動用警車非法拘禁超過24小時,其間多次毆打致其鼻骨骨折。馬紅稱,兩人交往期間馮某還動用電棍對其脖子實施電擊。不過,這一說法尚未到馮某證實。
馬紅提供的蓋有成都市天府新區(qū)人民醫(yī)院紅色公章的《病情證明單》(2016年12月26日)顯示,馬紅面部多處軟組織挫傷、疑似鼻骨骨折、右耳外傷,已在醫(yī)院進行門診治療。但尚無材料證明這些傷情是如何造成的。
馬紅代理律師在此前的報道中向澎湃新聞表示,平安夜的毆打和“拘禁”事件后,馬紅于2016年12月26日凌晨前往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分局青龍警署報案并要求立案,被告知無法立案,因為案件非管轄區(qū)發(fā)生,建議其去成都高新區(qū)公安分局以“故意傷害”報案;高新分局中和派出所民警讓馬紅先去醫(yī)院驗傷后再到派出所做詳細調(diào)查。
1月11日,馬紅代理律師告訴澎湃新聞,當天馬紅在警方的邀請下到中和派出所作了補充筆錄,包括馬紅的個人經(jīng)歷以及2016年12月24日晚被毆打的經(jīng)過和細節(jié),并拷貝了反映馬紅傷情的相關照片;派出所民警稱,馮某也向警方提供了醫(yī)院的傷情診斷。馬紅代理律師解釋,馬紅的姐姐和媽媽事發(fā)后出于憤怒,打了馮某。1月11日,中和派出所向馬紅出具了受案回執(zhí)。
澎湃新聞看到,這份蓋有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中和派出所紅色的《受案回執(zhí)》顯示,該所對馬紅2016年12月26日報稱的“被毆打一案”做了受理?!妒馨富貓?zhí)》的落款時間為2017年1月11日。
澎湃新聞從中和派出所證實了上述回執(zhí),工作人員表示警方將會盡快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原標題:成都一民警被指用警車拘禁毆打女友,警方以“毆打”受理報案)
來源:關業(y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