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安置子弟清退臨時工?陜西榆林電力分公司回應:是發(fā)展需要
近日,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榆林電力分公司陸續(xù)清退400多名派遣工、臨時工。被清退者說,公司此舉是為安置子弟。
會議記錄:職工子女,需要多少招多少
1月4日下午,被辭退的邵師傅說,此次被清退的400多人分屬榆陽、橫山、府谷、佳縣、靖邊、神木等縣區(qū)的供電分公司。據(jù)了解,這些人有臨時工,有勞務派遣工,還有駐村電工,涉及的崗位有收費員、駕駛員、變電運行、客戶接洽等,工齡從1年到17年不等,一部分人由公司繳納了社會保險,但大部分人都沒有繳納。
邵師傅稱,他2010年進入橫山供電分公司,負責抄表、收費和低壓線路維護工作,當年和橫山電力局簽了一年期的臨時工合同,之后再沒簽合同,去年才和榆林市富美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勞務派遣合同,“當時給我了一份空白合同讓我簽字,不簽就不給發(fā)工資,我簽字后合同就被拿走了,我再沒見過。”邵師傅說,“電工上崗需要的證件我都有,兢兢業(yè)業(yè)工作這么多年,也沒出什么差錯,榆林電力分公司憑什么單方面說辭退就辭退。”
榆陽供電分公司的白師傅介紹,被辭退的工人中,還有一部分沒簽勞動合同,甚至連社保都沒有,“公司開出的條件是一次給予清退補償,補償標準是職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我每月工資不到一千元,干了十幾年才補償一萬多元”。
據(jù)了解,讓被清退工人們不滿的原因,一個是榆林電力分公司涉嫌違反《勞動合同法》,另一個則是據(jù)傳清退他們是為了給內部職工的子弟騰位置。
工人們稱,他們從公司內網(wǎng)得到的兩份會議記錄顯示,2016年11月,榆林電力分公司總經(jīng)理劉玉慶在“2016年后期工作推進會上”談到清理各類用工時表示,“我們現(xiàn)在還有400多名沒清理,派遣工、臨時工、駐村電工全部清零。380多個子弟都待業(yè)在家,騰不出空間就沒法解決。提前通知清理,空出來的崗位,職工子女誰愿意干就去干”。在2016年12月的“安全生產(chǎn)標準化建設推進會”上,劉玉慶向參會干部表示,“很快把這個事情(清退臨時工、派遣工)清理完,就會安置職工子女。職工子女按照農民工身份進,大專以上、年齡30歲還是35歲以下,一家一個,需要多少招多少。”
電力公司:不符合要求的子弟不會安排
昨日下午,榆林電力分公司辦公室主任宋某確認了這兩份會議記錄屬實。宋主任表示,此次清退是集團發(fā)展的需要。隨著技術發(fā)展,很多設備已實現(xiàn)了計量自動化,不需要那么多人,公司很多正式職工現(xiàn)在都沒地方安排。“目前部分臨時工已接受了補償條件,因為基層確實工資不高,一些人愿意走。”談及安排內部職工子弟的問題時,宋主任稱,“公司招聘現(xiàn)在都走招聘程序,內部員工子弟不符合要求的也不會安排”。
那裁撤了這些臨時工、派遣工后,他們的崗位還保留嗎?對此,宋主任表示,裁撤的是部分崗位,其他崗位還繼續(xù)保留。他稱,此次清退涉及很多歷史遺留問題,比如派遣工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勞動合同,臨時工很多都沒有簽勞動合同,駐村電工也是以前從村上招聘的。所以此次清退工作處理起來很復雜,對于有意見的工人,公司正在溝通協(xié)商。
昨日,劉玉慶在電話中表示,他正在西安開會,否認了清退臨時工是為子弟騰地方的說法。
專家說法
只要勞動關系存在 企業(yè)就應履行義務
榆林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未簽勞動合同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yè)就應履行勞動法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
(原標題:為安置子弟,清退臨時工?榆林電力分公司:清退400多名派遣工、臨時工是發(fā)展需要)
來源:關業(yè)慧